202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
法律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公告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本着宽进严管、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的原则,采用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对202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法律服务类供应商进行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征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品目范围
C0801法律服务
(二)供应商范围
本次仅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C0801法律服务类定点供应商。
(三)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的定点服务供应商为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提供与法律服务相关的援助、咨询、调解、法律或合同文书代理、仲裁、公证等服务,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提出具体服务内容后,按照电子卖场定点服务相关规则择优选择使用。
二、征集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征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限内;
3.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必须自愿遵守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定点服务相关交易规则;
4.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将取消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定点服务不适用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6.本次征集拒绝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8.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服务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征集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服务能力,具有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
3.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司法行政处罚和律师行业的处分;
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征集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6.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征集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征集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8:00
2.本次征集资格文件审核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8:00
3.本次征集采用线上报名征集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进行供应商登记(如之前已经进行供应商登记,则无需重新登记);
②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申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定点法律服务协议;
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见《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doc》(详见附件3)。
七、征集结果公开
定点服务供应商入围征集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71-5617263 、0471-533267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71-4192304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