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医院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招标公告

海清微信联系:18612816913
2021-09-01

河北医科大学**医院就医疗、日常运营、依法治院、相关工程、货物采购、涉外商业项目及各类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河北医科大学**医院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医院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

2、服务期限:3年

3、报价范围:年服务费不高于5万元

4、服务内容: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及项目审查及诉讼案件代理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单位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执业律师队伍,从业律师20名以上;

3、投标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医疗机构相关事务及诉讼的丰富经验,并具有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4、具备解决医疗机构涉外商业项目洽谈、应诉的能力和经验;

5、机构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领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河北医科大学**医院法律部领取招标文件(如无法前往的可将材料邮寄至我院,并注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张建星,联系电话:18633938941。请来院人员遵守我院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五、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律所成立时间需为2016年9月1日之前);

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20名以上)的投标人声明或证明文件;

3、近三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投标人声明文件;

4、投标人近几年为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或大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仅提供一份即可)。

5、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河北医科大学**医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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